“我得到消息,杨某将在周日举行婚礼,希望法院把他‘拘留’。”近日,青神县法院“执行110”热线接到申请人周某提供的线索。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,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原来在2014年,杨某因资金周转所需,向周某借款10万元,后杨某未按期归还,周某遂向法院起诉。在前期法院判决后,杨某仍未履行,周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律文书生效又不积极履行,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后,冻结了杨某的资金账号,并督促杨某履行。
当初杨某表示暂无经济能力一次性偿还,希望分期履行,在查明杨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,法院向申请人周某转达了杨某的意见,周某表示同意,后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。
原本以为经过法院再次出面调解,双方的纠纷能妥善解决,但第二次和解协议生效后,杨某再次毁约并玩起了“消失”,法院遂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。
直至近日,法院接到了申请人周某的电话,请求法院在杨某举行婚礼时,将杨某这个“新郎”拘留!
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,考虑到婚礼现场强制执行势必会对新婚夫妇及其亲属带来负面影响,且婚姻又是人生大事。执行法官基于基本人伦,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后,周某同意等杨某将婚礼仪式举行完毕后予以拘留。
为了再次将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,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执行法院通过线上查询、线下寻找等多途径,终于在婚礼前两日提前联系上杨某。针对杨某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行为,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,同时告知杨某这样逃避责任的做法百害无一利。听了法官的谆谆教诲,杨某希望法院能再次网开一面,待顺利把婚礼举行完毕后,任由法院处罚。随即法院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展和解工作,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,周某同意杨某现场支付2万元,在第二日内再付1万元的还款方式。
在婚礼前一天的晚八点,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与见证下,杨某再次向周某支付了1万元。由于杨某履行了前期和解协议,杨某的婚礼得以如期顺利举行,婚礼当天,法院执行干警也向杨某送去了新婚的祝福,同时也收到了来自周某的感谢。
拘留只是处罚手段,并非最终目的。青神县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,在执行案件中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让强制执行不失温情,更赢得双方当事人的赞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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